孩子今年3岁,中午在幼儿园吃饭时,老师把面汤盆放到地上,导致孩子掉到面汤锅里,造成创造性休克,和多处热液烫伤30%浅二度,15%深二度,幼儿园倒是给积极治疗,医药费全部付清,大概花费两万五,可孩子现在身上有大面积烫伤痕迹,她是个女孩,主要部位在腰部臀部至大腿,会阴部,全部生物皮手术、胸部、脸部、肚脐上都有杯口大的烫伤,现在快出院了、幼儿园现在表明不想再多出精神损失等其他费用,想1、2万打发处理。可是孩子受了这么多的罪、我们怎么也咽不下这口气,应该得到多少赔偿为宜?
孩子遭此横祸真是不幸,在此表示慰问,祝愿孩子早日完全康复。同时,楼主还应该看到,从目前情况看,孩子的恢复情况良好,应该不会留下什么大的后遗症,其幸一;幼儿园能够对医疗费等积极支付,还算通情达理,其幸二。孩子构不成伤残,幼儿园仍然愿意支付一两万,此算幸三吧。
如果构不成伤残,诉讼起来时无法索赔精神损失的(当然咱宁愿不要这精神赔偿也不想让孩子留下伤残)。目前的情况下,我有三点建议:
1、继续给孩子彻底地治疗,不要因为看护孩子缺少时间等原因而仓促出院,更不要被幼儿园忽悠了而“顺从”他们急于出院,听医生的,何时出院好咱就何时出院,因为一旦出院了,就无法得到医院的到位医疗护理,且再想向幼儿园要医疗费也等就困难了。
2、出院时,把有关的营养费、住院伙食补贴、后续医疗费、护理费算清楚,然后再就其他的补偿与幼儿园协商解决。他们不是愿意出一两万元吗?这个数字应该差不多,尽量多准争取一点吧。
3、从目前你说的情况看,孩子应该构不成伤残。但这是个非常专业的医学问题,建议你们最好到法医门诊咨询一下,以防万一。
在医院治疗的全部费用,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药费,护工等的费用,均由幼儿园负担
还要考虑出院后的相关费用,比如日后的整容费,最好申请伤情鉴定,以确定是否还需要进行下一步的治疗,这部分费用也要打出来。
幼儿园疏于管理,肯定是要付一笔赔偿费用的。
具体,要看你所在的城市的基本生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