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个侄子在武警部队服役6年,是二级士官,2010年6月在部队患病一直住院,至今未愈,11月部队要求家长到部队,并以项目部的名义与其协商复员回乡,部队以正常复员理由将档案交到地方民政局,现在儿子的病越来越严重,家长才发现受了骗,现在钱也所剩无几,儿子连一个带病复员的指标都没有,部队项目部又以协议形式约定无论发生什么事都不准找部队或者上级领导,今后真不知怎么办?想从法律的角度与部队理论,是部队又惹不起,望好心老师出高招,非常感谢!
军队是国家的,不是咱家的,也不是几个军官的,国有国法,军有军规,按规矩办。你找出关于复员的文件规定,对比一下你们去年办复原的做法,看是否符合。
一定要把法律的尺子拿在自己手里,明明白白讨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