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丰银行一直在紧张地关注着走私军火的动向,8月9日凌晨,亦即“哈佛号”进抵沙面附近的水面的头一天,德寇西还在打电报给总裁巴罗汇报:“现在是凌晨3:45分,货轮还未到达,但有人告诉我,一切都在按计划进行”。
走私军火计划尽管处心积虑,但消息还是走漏了出去,8月10日当满载走私军火的“哈佛号”到达广州白鹅潭时,事先接到情报的广州政府立即派军队截获了船上装运的军火。
走私败露,汇丰银行仍在努力为商团讨回军火,广州分行经理德寇西不惜亲自出面代表陈廉伯请求英驻广州领事翟比南的援助,但遭到拒绝。
综合以上所述,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出,汇丰银行积极参与了商团走私军火从酝酿到具体操作的全部过程。汇丰银行的上层很清楚他们的行动不会得到英国政府的批准,因此除了曾向驻广州领事和香港总督试探性征询外,一切行动都是在秘密的进行。
在此次事件中,英国驻广州领事和香港总督的态度同样引人瞩目。从上述资料可以看出,早在1923年秋,广州领事杰弥逊与香港总督司徒拔就已经得知汇丰参与武装商团的阴谋,但当时他们并没有将这一情况通知英国政府,只是在事发后他们才将此事透露出来,以作为他们清白的依据。杰弥逊与司徒拔均讲,他们当时都是一口拒绝,但没有任何这一时期的资料可以证明这一点。斯蒂芬在写给杰秘逊的信中曾说香港政府将对走私军火采取仁慈默许的态度。而德寇西在向驻广州领事翟比南请求援助遭拒后公然讲“香港总督与杰弥逊先生都批准了这宗交易”。这些指控都被这两名当事人所拒绝。港督司徒拔在为自己所作的辩护中称,他不理解斯蒂芬何以认为香港政府会采取一种仁慈默许的态度。“我猜想他之所以有这样的看法,是因为他知道我的观点--即在广州建立一个稳定政府对本殖民地以及英国的对华贸易极为重要。只要他向我表明我们的总领事赞成这一计划,肯定会诱使我对运输军火一事的默许......象斯蒂芬先生这样与我相知甚密的人竟会形成如此观点,我感到难以置信。”
司徒拔为自己的辩护显得苍白无力,身为香港立法、行政两局议员的汇丰银行总裁斯蒂芬一直对港督具有重大的影响力,这促使人们更愿意相信斯蒂芬的说法。
查阅这一时期英国外交部、殖民地部以及香港政府的档案,我们找不出香港总督、驻广州领事公开支持商团叛乱的证据,但我们也没有发现他们坚决反对并制止汇丰银行等英商介入商团事件的材料。从整个商团事件发展的全过程看,无论是驻广州领事还是香港总督很早便知道陈廉伯在汇丰银行的支持下走私军火武装商团的阴谋,他们没有采取措施加以制止这一事实足以证明其有默许整起事件发生的嫌疑。由于商团走私军火明显违背英国对华不介入地方纷争的政策与列强对华武器禁运协定,包括汇丰银行在内,在涉及商团事件时皆讳莫如深,这也就是为何在当时英国政府档案我们很少发现当时英国驻华官员是否参与商团事件的直接证据的原因。
汇丰银行介入商团事件与驻广州领事和香港总督对该事件模棱两可的态度反映出当时部分英国在华官员及商人对英国政府的对华“静观”政策的分歧。一些长期在华供职的英国外交官、殖民地官员和在华拥有独占利益的老牌英资财团习惯于采取武力干涉的做法来维护其侵略权益,他们在处理对华事务上表现的更为激进,对英国政府的“静观”做法多有微词,并不顾英国政府的反对而频频介入中国的地方政治事务。因此这也就造成了在商团事件中一方面英国政府极力反对介入而另一方面以汇丰银行高层等为代表的英商及部分官员秘密参与其间的巨大反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