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胫骨骨折 左腿背部四处刀伤伤口最大为9cm最小3cm 全身三处被打淤血浮肿 是如何鉴定的
《人体轻伤鉴定标准》第二十一条:“肢体皮肤及皮下组织单个创口长度达10厘米 (儿童达 8厘米)或者创口累计总长度达15厘米(儿童达12厘米);伤及感觉神经、血管、肌腱影响功能的。”
第二十五条:“四肢长骨骨折; 膑骨骨折。”
所以,这两项均已构成轻伤害了。
同时,这两项也都可以构成十级伤残。根据同一身体在同一次事故中造成多个伤残等级的,按最高的一级加一级计算赔偿等级的规定,受害者可以按九级伤残的标准请求赔偿。
如果是故意伤害案, 是由派出所委托法医鉴定所进行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