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友银行职工,工龄19年,付科级,今年某月,上级行领导来飞行检查,当领导提出要开门检查其办公室时,他由于紧张和有侥幸心理,撒谎说没带钥匙,上级强行破门,并找出了他说谎的证据。后逐级上报,最后分行长在全行大会上表示:这样的职工没有诚信,应该解除合同。事后我友真诚地承认错误(原来表现一直很好,只是近期其单位相关人员出了一起挪用客户资金案件,领导层余怒未消,他也没有涉及到案件之中),目前尚未最后处理,请问律师:一、在本单位《职工违规行为处罚规定》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领导以这种理由开除职工是否太重?如经劳动仲裁职工胜率有多大?(我是指通过法律方法强行留在本单位)二、如其同意,是否可以获取二倍补偿金?
建议最好看一下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此外,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也要再看一下是否对此类情况有所规定。因为《职工违规行为处罚规定》中即使没有涉及,但是其他人事规定中也可能会有。
如果上述制度的确没有明确规定,则用人单位的开除决定就违反了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在事情没有进展的情况下不要轻易同意,否则会为今后的维权带来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请问律师:一、在本单位《职工违规行为处罚规定》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领导以这种理由开除职工是否太重?如经劳动仲裁职工胜率有多大?(我是指通过法律方法强行留在本单位)
··既然没有规定,就不能开除。 但,可以辞退。因为违纪,妨碍工作,有故意包庇嫌疑,不适宜再继续聘用。
二、如其同意,是否可以获取二倍补偿金?
··违纪被辞退,不会有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