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遗产、赠与适用于善意取得吗??赃物又适用于善意取得吗??善意取得适不适用于不动产???
继承遗产、赠与适用于善意取得吗?【不适用】
请楼主反复读以下法条,首先,善意取得牵涉到三方主体,即原所有人,受让人,无权处分人,而遗产继承仅有单方主体【被继承人已经死亡】,故遗产继承连这基本条件都不构成,故不能适用善意取得规则。
赠与为什么也不能适用善意取得呢?请看106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受让人要想善意取得争议财产,必须给付合理的价格作为该争议财产的对价。而赠与一般是免费行为,因此不能适用。如果这种情况下也适用善意取得则有可能出现无权处分人和受让人恶意串通侵害原所有人权利的不公平现象。楼主想想是不是这个道理?
第一百零六条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
赃物又适用于善意取得吗??
对于赃物,不适用善意取得。【因为:比方说被盗单车,在追回后要发还被害人,对于没有被害人的,比方说赌博赃款,要没收上缴国库】
另外根据物权法规定,拾得遗失物,拾得漂流物、发现埋藏物或者隐藏物的,也都不适用善意取得。应当归原所有人,没有所有人的上交国家。
第一百零九条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第一百一十四条拾得漂流物、发现埋藏物或者隐藏物的,参照拾得遗失物的有关规定。文物保护法等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善意取得适不适用于不动产???
在2007年新物权法颁布之前,楼主如果用的是07年以前的老教材要注意了,善意取得制度只适用于动产,但新物权法出台以后扩大了善意取得的适用范围,现在善意取得制度可以适用于动产和不动产。
继承遗产、赠与适用于善意取得吗??
··不包括在内。善意取得一般情况下发生在买卖交易的有偿取得关系中。
赃物又适用于善意取得吗??
··赃物是违法财产,不适用善意取得。
善意取得适不适用于不动产???
··适用不动产,如,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