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印件可否?
十分担心公检法故意毁灭有利于无权势方的证据。
提供证据一定要原件吗? 0分
··是的。
复印件可否?
··也可以。但,收件部门需要与原件核对无误认可才可以。
十分担心公检法故意毁灭有利于无权势方的证据。
··告诉你一个窍门,你可以去公证处办理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的公证书,公证过的复印件等同于原件,而且可以要求多份,自己保存好就是多份原件哈。
不一定,但能出示原件的,最好是原件。
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证据有下列7种: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视听资料。
中国《民事诉讼法》把证据分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
《行政诉讼法》与《民事诉讼法》基本相同。
在中国的刑事诉讼中,判断证据,认定案件事实,必须遵循重证据,不轻信口供的原则。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充分确实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证据充分确实,即不仅每个证据是确实的,而且在数量上要足以证实被告人有罪,而能排除任何其他的可能性。在侦查、审理中,如果最后仍收集不到充分的证据证实被告人有罪,就应以无罪论处。
在中国的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对各种证据,必须综合案件的全部材料加以分析、判断,辨别它的真伪,审查确定它的证明效力。《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陈述,应当结合本案的其他证据,审查确定能否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当事人拒绝陈述的,不影响人民法院根据证据确定对案件事实的认定”。还规定:“人民法院对经过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应当确认其效力。但是,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
所以,在诉讼中,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必须提供原件或者原物。如需自己保存证据原件、原物或者提供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经人民法院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条,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原物。如需自己保存证据原件、原物或者提供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经人民法院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
你只要做好证据的保存工作,应该不会发生你所担心的事情。
你可以去公证处办理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的公证书,公证过的复印件等同于原件,而且可以要求多份,自己保存好就是多份原件。
“空悟”说得有道理!
你好,需要提供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