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使用权”房子已经住了20多年了,原来有白卡(使用证),听说现在统一要换新的证。于是今年一月交给所属的物业有限公司去办理,办了5个多月下来,竟然新证件的地址是错误的(地址应该同身份证件和户口簿相同),这是一份有效的法律文件,当然必须交还重新制作办理。时间又过去了5-6个月了,去联系去催办,管理员居然从办公桌子抽斗里拿着居民交上来须换的证件说,“你的,还有这些,都在我的抽斗里!还没有交上去了?急什么呀?”几次联系催促,他还是“急什么?……”办事情难道没有规章制度?谁有权利可以把应该办理的文件私自扣押在抽斗内几个月?他是代表个人还是公司…有没有管理机构?这样的混乱这样的工作作风使人愤慨!使人不能理解!难易容忍!既然无所谓何必要换证?不知道怎么处理才好。谢谢帮助!
物业公司管理帮你们申请办理,你应该找物业公司
你可以自己去主管部门申请重新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