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是这样地:房子父亲送给我,转给我后,房产证上改有我的名字。 之后我出于好心借给他住着,自己住别的地方。之后他找了个女友,二人在没经过我同意下在我这里同居了1年多,现在我想把这房卖掉,请他们搬走,可是他们说什么也不走,说这是他们的房。
请问,父亲把房送转给我后,他和他女友有没有权利把这房从我这里抢走。谢!
房屋自始自终都是你的,房产证上物权公示为你是房子的所有人,他们没有抢走这一说,现在的状态的是他们从合法占有房屋到非法占有,你可以要求他们搬出并支付租金,租金从你要求他们搬出到他们搬出的时间为止。
只要产证上是你,那该房子就是你的,他不走的话,你就报警
妥善处理这样的问题,毕竟他是你的父亲,不能为此而失去亲情,父亲把房子给了你,你就应该是房子的户主,但是不能因此而不让父亲居住,可以和父亲沟通一下,找到合理的解决方式,人生一世,不能断绝亲情呀!
房屋产权以产权证登记为准。如果房证在你的名下,你有权处理。如果你父亲不搬,你可以起诉要求腾退,判决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房子毕竟是你父亲送给你的,建议你与你父亲协商解决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