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可否约定有关违约金方面的具体权利 义务细则和赔偿数额 我与单位签订了3年的劳动合同 现在已履行快2年的时间 想辞职 最初签订劳动合同时约定了未满服务期辞职要支付违约金 好像是几万吧 请问这样的约定有效么?这样的劳动合同整体上有效么?如果我提前1个月书面提出辞职 需不需要缴纳违约金?合同中没有具体约定培训等劳动法规定的约定违约金的内容 而且 我的试用期是1年 这样签的合同整体算不算有效?是不是合同中1项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整个合同就都不起作用呢?谢谢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可否约定有关违约金方面的具体权利 义务细则和赔偿数额 我与单位签订了3年的劳动合同 现在已履行快2年的时间 想辞职 最初签订劳动合同时约定了未满服务期辞职要支付违约金 好像是几万吧 请问这样的约定有效么?
··现在是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以前的约定,与之违背的就没有法律效力,故不用考虑违约金的问题。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者从单位辞职提前30天书面告知即可。劳动者要求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仅两种情况要交违约金。
一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二是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这样的劳动合同整体上有效么?
··有效,只是与现行法规违背的部分无效。
如果我提前1个月书面提出辞职 需不需要缴纳违约金?
··不需要。
合同中没有具体约定培训等劳动法规定的约定违约金的内容 而且 我的试用期是1年 这样签的合同整体算不算有效?
··有效。
是不是合同中1项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整个合同就都不起作用呢?
··不是的,不株连。
1、因“我与单位签订了3年的劳动合同 现在已履行快2年的时间”,可以推断,你的劳动合同是在2008年1月1日以后签订的,因此适用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2、劳动合同法对于劳动者支付违约金的规定只在“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约定服务期、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这两种情况下,如果劳动合同约定了违约金,拿就应该按照约定履行。
3、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对你提供专项培训,拿这种约定条款是无效的,其他条款仍有效。如果进行了专项培训,但违约金的数额高于培训支出的费用,超过部分是无效的。即使约定的5万元符合规定,对你已经服务2年的部分也应按照比例扣除,而不是全额支付给用人单位。
4、你所说的条款,可能无效,但是合同中得其他条款还是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