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朋友,08年底申请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办理了地税,国税,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保登记证,买了社保.经济状况不好,于08年9月份吊销了地税,国税登记证,后来由于参加了工作了,也没有去没有注销工商营业执照,社保上购买有二员工的保险,但因没有经营,也就没有交了.
请问2010年未年检是否工商营业执照就吊销了,工商局会不会上门查问,吊销之后对本人有没有什么影响?社保局打电话说欠了2000多块社保费,要其本人拿注销的执照到社保局注销保险登记证,那所欠的费用是否要补交.不补交有没有啥问题.如果真去注销营业执照,是否要罚款,因为有几个月吊销了税务,却没有吊销营业执照.
麻烦大家了,帮忙回复一下.谢谢
1、营业执照没有年检不是被吊销而是注销,工商部门不会查问。对本人也不会有什么影响。
2、欠交的社保应当补交,如果个体经营不再做了,要尽快将社保花名册内的人员转出,否则费用会一直产生。
3、注销营业执照如果没有违法经营问题,工商部门不会给与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