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男、女几岁才属于晚婚,晚育?
你的两个问题,属于具体的操作规范,应当查本省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每个省市区的规定有所不同。
比如《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第十六条鼓励公民晚婚、晚育。
女年满二十三周岁、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初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年满二十四周岁初育的为晚育。
第十七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双方申请,经区、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只有一个子女,经指定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为非遗传性病残,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二)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并且只有一个子女的;
……
一方是独生,另一方不是的,一般不能生育两个子女。
男25女23以后结婚生育是晚婚晚育。
不行,只有双方是独生子女,才能申请生两个小孩.您可以去广东省计生办网站了解
只要有钱想生多少生多少 超生只涉及行政处罚 罚款
男25女23以后结婚是晚婚,女25以后生育是晚育。按现行规定其中一名是独生的不可以生2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