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将时价10万元的珠宝寄存于乙,乙8完全擅自卖给丙,丙善意取得。
1、乙构成不当得利?
2、甲如何主张权益?
甲将时价10万元的珠宝寄存于乙,乙8完全擅自卖给丙,丙善意取得。
1、乙构成不当得利?
;P这不属于“不当得利”,而是属于非法侵权。
2、甲如何主张权益?
:甲有权请求返还原物,或协商赔偿或经物价部门评估作价赔偿。
如果乙拒绝返还或赔偿,甲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请求追究乙的侵占罪的刑事责任同时承担返还或赔偿的民事责任。
侵占罪适用《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 有期 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还还有个问题:
擅自涂广告与他人家墙体,此时不当得利?侵权?
:这更不叫“不当得利”了。这是对于房主来说属于非法侵权,可以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这对于社会来说是违反城市管理规定,由城市部门给予行政处罚。
甲将时价10万元的珠宝寄存于乙,乙8完全擅自卖给丙,丙善意取得。
1、乙构成不当得利?
··不是不当得利,是超越受托权、故意侵犯委托人(寄存人)财产权的行为。
2、甲如何主张权益?
··要求返还原物或折价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