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我驾车与一骑自行车的相撞,对方是主要责任,我是次要责任。我上的全险,对方是软组织损伤并无大碍,但说还要观察复查,让我等电话!
一、请问如果我们去过我的保险公司后(保险公司说按责任大小给对方报销医疗费),对方还有权利向我索要误工费,其它医疗费吗?
二、如果对方狮子大开口我是不能接受的,如果上法院,最终结果会怎样呢?
1、按照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承担责任。
2、因你的车辆办理了交强险,对方受伤较轻,医疗费估计不会超过1万元,那这部分由保险公司全额承担。至于误工费、护理费等其他费用也很少,也由保险公司全额承担。
3、赔偿费用的计算标准是有法律规定的,在赔偿前要和保险公司协商好,协商不好就给予赔偿,可能保险公司不认账。如果对方狮子大开口,那让他起诉好了,法院也不会支持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