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去世,有两个哥哥两个嫂子和父亲,大哥在外已婚没分家,二个已婚在家,我是一个女孩。农村有一个习惯,嫁出去的女儿,没有权利分财产。问:法律规定的是不是也是这样的。
我大哥说:假如我嫁人,如果父亲没有写什么字据,到分家产的时候,就没有我的一点财产。分也要分第一继承人和第二继承人。而他所说的第一继承人是他 因为他是老大,还有就是他说他要分的一定比二哥多,因为他没分家,二个已经分家了,再分也是很少的。
我困惑是不管什么事,应该男女平等啊。老人没写什么字据的话,应该也说不说不上要分什么第一第二继承人不啊。
你母亲去世后,她的配偶、子女、父母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你作为她的女儿,当然有权利以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身份继承她的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