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运营企业,公司准备在全公司范围内举行一个文明服务的学习,要使用一部分收费员微笑服务的录像作为正面例子,也准备使用一部分不微笑服务的录像作为负面例子,我很怀疑这样是否涉及侵犯肖像权。请教达人给出解释,谢谢!
属于侵权,但不是肖像权,因为企业使用该录像不是以营利为目的。应是名誉权,使当事人的社会评价降低。
高速公路运营企业,公司准备在全公司范围内举行一个文明服务的学习,要使用一部分收费员微笑服务的录像作为正面例子,也准备使用一部分不微笑服务的录像作为负面例子,我很怀疑这样是否涉及侵犯肖像权。
··是的。 未经本人同意就公开播放,是侵权行为,侵犯当事人的肖像权。
未经本人同意就公开播放,是侵犯当事人的肖像权。
你公司的做法已经侵犯了员工的肖像权和名誉权,因此,你可以要求公司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以公司侵犯名誉权和肖像权要求公司承担侵权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