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军与淮军是晚清最重要的军事集团,对近代中国的军事、政治和社会产生了重要的影响。为镇压太平军,曾国藩组建了一支新型地主武装“湘军”,它的选将、招募、营制、饷章的制度都与绿营迥异,还装备了洋炮,开了晚清“兵为将有”(军阀)的先河。从太平天国到甲午战争,陆军延续着湘、淮军的体制。
湘、淮军的后勤机关是粮台。在湘、淮军组织内设有两个机关,一个是主兵的营务处,一个是主饷械的粮台。粮台共分八所:文案所、内银钱所、外银钱所、军械所、火器所、侦探所、发审所、采编所。粮台设总理事务一员,总揽事权,各所则分派委员负责。其主要任务是把通过多方筹措的粮饷、军械等经水路或陆路源源不断地运往前线,分发各路湘军。粮台制与湘军兵为将有的特点相应,其直接受命于曾国藩。在作战过程中,又设立前敌、后敌粮台和转运局,使粮台各部职责更加分明,提高了效率。淮军仿效湘军,在交通要道中枢建立了粮台,这些粮台在镇压太平天国运动及捻军起义中都起到了重要的后勤保障作用。
就后勤人员而言,是长夫制度的建立。1854年,曾国藩首创长夫制,即在军营中专门设置后勤人员承担军中杂务,规定:“营官及帮办人等,共享长夫四十八名。搬运火绳、子药及一切军装等项,共享长夫三十名。……以上各项共长夫一百八十名,五百人一营,计百人用夫三十六名。”这在一定程度上将战斗人员与后勤人员职责分开,有利于提高战斗力与保持后勤保障的及时与效率。可看出,长夫只是与营伍相关的人员,而不在正式编制之内,是“夫”而非“兵”。长夫制由曾国藩首创,并为其它军队所效法,长夫的职事性质,极类似现代的工兵,只是尚未臻于完美境地。就中国兵制而论,是一项极大的进步。湘淮军之有长夫,当为中国专设工兵之先河。
在后勤制度方面,湘军也是严谨而有实效的。曾国藩的陆军饷章影响到咸丰、同治间东南各省勇营,其后的淮军和袁世凯的小站练兵也采用此项饷章,只是稍加变通而已。陆军饷章确立薪水口粮之制:详细额定了营官、帮办、医生、工匠及勇夫的薪粮,且立定限制,无论官大官小、官多官少,其月饷及长夫数依所带兵人数而定。该制度的优点是:与绿营相比,增加了士兵的口粮,能使士兵专心操防,养一兵得一兵之用;防止冒滥,用以养廉。湘军至同治元年共12年,人员达12万,所用军需不到3000万两,而绿营在咸丰三年以前的2年中,兵仅9.7万,军需银开支达2510万两,可见军需立限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