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夫生前留有房照为姐夫名字的房产,病重期间由人代笔口述如姐姐不改嫁,房权归姐姐所有支配,房租为姐姐养老所用,待姐姐百年后由姐姐分配,儿女4人均签字同意,代笔人签字,但姐夫没有签字,房照也没有更改,依然是已故姐夫的名字,7年后一子离异,涉及经济纠纷,问这份遗嘱是否生效
姐夫生前留有房照为姐夫名字的房产,病重期间由人代笔口述如姐姐不改嫁,房权归姐姐所有支配,房租为姐姐养老所用,待姐姐百年后由姐姐分配,儿女4人均签字同意,代笔人签字,但姐夫没有签字,房照也没有更改,依然是已故姐夫的名字,7年后一子离异,涉及经济纠纷,问这份遗嘱是否生效
··从遗嘱的形式看,这属于口头遗嘱,如果当事人(继承人)没有争议,基本可以认为有效。但,如果有争议,就必须本人签字或者按手印认可、两个以上的无利害关系的证明人证明法院方可认定有效,否则,无效。
但,从遗嘱的内容看,你姐夫只能立遗嘱处分属于他自己的房产,不能涉及夫妻共有财产中配偶的另一半份额,否则,越权处分部分无效。也就是说,你姐夫不能遗嘱处分应当属于你姐姐的那一半,处分也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