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位亲戚在外打工,男 ,今天55岁,在工作工程中不幸被一根钢管砸断了两根小脚拇指,后经过治疗(老板出的钱),现在仍不能下地行走,关于之后的索要赔偿的问题,我想请大家帮帮我。
1 需要做伤残鉴定吗?去哪儿做?
2还有怎样才能切实拿到赔偿款,要请律师吗?请不起的话,有没有可以申请支援的机构可以帮到我们?
您好!
1、如果想得到赔偿得做工伤鉴定,做工伤鉴定的钱你自己可以先出,最终是用人单位用的。保留好凭证。鉴定到当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2、首先应进行工伤认定;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该鉴定由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受理;赔偿多少要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及其他要素分析才能得出较为客观的答案。
3、有律师介入比较容易解决,如果家庭困难,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到当地的法律援助机构去申请。
首先申请工伤认定,等伤好后再做伤残等级认定,再要求单位支付工伤待遇,协商不成,可以提起劳动仲裁。
可以到当地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不用交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