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放假,以前的同事现在当老板了打电话给我说有点忙要我过去帮下手。那我就过去了。不知怎么的,老板知道后就开除我了。
我想问我在这厂已做了6年了,有什么补偿没有呢?
如果你确认你去帮忙并未对工作单位形成不正当竞争或造成经济损失,且老板不能对开除你做出合理解释,就形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承担支付《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二倍的赔偿金的法律责任。
以你在该厂工作了6年为限,你可以得到12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如果单位提出解除合同,单位应按每年补偿一个月的标准补偿你。这个时间从2008年2月1日开始
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九条第四项规定,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你的老板完全有理由与你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