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厨师,06年9月被武汉一家国有建筑企业安排巴基斯坦工作,工作一直很好,领导对我也非常好,我的待遇和他们职工是一样的,各种福利都是和职工一样的发,但是就是不给我签合同不给我交社保,我问过国内让我来的,劳资人员,他说不交的,我现在不想干了,所以想咨询一下,我可以申请单位赔赏吗?需要什么证据吗?我现在手上有工资卡,还有国外每年回去的探亲结算单,和护照这些够吗?急盼回复,非常感谢
我是一名厨师,06年9月被武汉一家国有建筑企业安排巴基斯坦工作,工作一直很好,领导对我也非常好,我的待遇和他们职工是一样的,各种福利都是和职工一样的发,但是就是不给我签合同不给我交社保,我问过国内让我来的,劳资人员,他说不交的,我现在不想干了,所以想咨询一下,我可以申请单位赔赏吗?需要什么证据吗?我现在手上有工资卡,还有国外每年回去的探亲结算单,和护照这些够吗?
··即便是去国外工作,也是劳动合同关系,只是单位派遣罢了,也应当遵守我国的法律————劳动合同法。
协商不成,可以回国申请劳动仲裁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