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央视二台收看到一个案例:
一个离婚案中,男女双方婚前财产约定,还包括了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
我的问题是:
1、婚前财产约定,将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为归各自所有,我国法律给予保护吗?
2、现在婚前未做约定的,就执行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后合法所得为夫妻共同财产?
3、婚后夫妻还可以做财产约定吗?有效吗?
4、若未做婚前财产约定,其中一方的婚前房产,婚后卖掉,其收入如何划定?是共有还是一方所有?
请给予详细解答。
1、婚前财产约定,将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为归各自所有,我国法律给予保护吗?
双方自愿约定,法律予以保护。
2、现在婚前未做约定的,就执行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后合法所得为夫妻共同财产?
是的。这是婚姻法的明确规定。
3、婚后夫妻还可以做财产约定吗?有效吗?
可以,婚后夫妻对财产归属做出书面约定,有效。
4、若未做婚前财产约定,其中一方的婚前房产,婚后卖掉,其收入如何划定?是共有还是一方所有?
卖房收入不属于生产、经营、投资所得,仍为一方所有。
5、关于婚后8年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到底废除没有?请提出依据。
关于婚后8年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原是最高人民法院的一个司法解释中规定的,在2001年婚姻法修正案颁布实施以后,对夫妻财产归属做了新的规定,根据新法优于旧法、法律优于司法解释的原则,原规定自然失效。
请楼主看一下相关的法律法规:
《婚姻法》: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婚姻法》解释二:
第十一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