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中标人对第一中标人《工程造价汇总表》中,特殊材料进行填报价格并计入总价,提出“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异议,要求裁定第一中标人废标。
本次招投标的有关情况和内容如下:
一、确定中标人办法:本次招投标的《评标办法》是按照“经评审和抽取优惠率后,对投标文件符合要求且接受最高控制价中标优惠率的有效投标人进行编号,随机选定一名评标人随机地抽其中3个投标人,按抽取先后次序分别为第三中标人、第二中标人、第一中标人”来确定中标人的。
二、《招标文件》有关建设单位提供的特殊材料(注:数量较少)及计费内容如下:
1、《招标文件》“材料采购供应方式”中的内容为:“由建设单位提供的特殊材料,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按工程实际需要的规格和数量申报和领用。建设单位负责运输到施工单位指定的临时仓库或堆放地点,由施工单位负责现场验收、装卸和保管。”
2、《招标文件》附件一《工程量计算资料》中又说明:“建设单位提供的材料名称,品种、数量及材料计费单价”,提供了这种规特殊材料(有提供数量没有提供单价)的规格、数量,不计费。(注明的“不计费”,在答疑会议上建设单位作了进一步解释:“届时,安装该特殊材料按点工工日计费”)。
3、《招投标答疑会议记录》在“介绍工程最高控制价的构成及应注意的有关问题。”明确“报价单价不包括由建设单位提供的特殊材料的检测费”,“最高控制价,不包括特殊材料主材费”, “不计算该特殊材料安装费,届时,安装该特殊材料按点工工日计费”。
并有“本答疑会议记录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答疑会议记录内容为准。”
至此,该特殊材料安装费用是明确的“不计费”,但始终没有搞明白该特殊材料的卸车费、保管费、管理费等综合费用的计取办法。是否可以理解为包括在 “按点工工日计费”之内?如果不能理解为包括在 “按点工工日计费”之内,能否在《工程造价汇总表》计费?
根据以上内容,第一中标人把“特殊材料进行填报价格并计入总价”是否符合《招标文件》及《答疑会议记录》的要求?“第一中标人”的中标是否有效?
根据你介绍的中标规定,中标是以抽签方式确定的,不是与报价确定的,你要求废标没有道理。如果是以报价单来确定中标人的,与招标方案又不相符。建议你先按程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