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位大师前辈好!
关于法律的跨国管理,我有一个疑问,刚与人争论没有结果,想问问诸位~~~
如果说某甲在海外注册了一家赌博公司,然后通过在线运营的平台运作,结果其运营网络也延伸到了中国内地(这个貌似不可避免,网络毕竟是互联的),但是其公司属地和账户属地均与中国内地无关,那么请问,我国是否真的没有办法制裁这人?
我觉得如果某甲要是身在中国内地应该是可以制裁到的吧?但是有不同意见说这个没法儿制裁,他认为执法机关很难取得相应的证据。
对不起了,在下才疏学浅,可能问题可笑一些……
可以的,只要犯罪行为所在地或犯罪结果发生地都可以管辖。
可以制裁,取证困难.就是这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