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13岁的时候,我的亲父亲去世,14岁我妈改嫁我继父,继父自己有一女儿8岁,我的继父脾气又差又没钱,所以我与他生活一年后,就与我大舅舅外出打工,从此未得到他一点好处。现在10年过去了,我24岁了,请问,我以后需要赡养他吗?我有证据证明我14岁后,就没由他抚养了,我的大舅舅和很多亲戚可以做证,相当于他养了我一年,这是否形成抚养关系?法律说要多年在一起生活,才算形成抚养关系,请问抚养我一年,能算形成抚养关系吗?如果形成,那么假如我明天满18岁,今天我妈改嫁,我继父养我1天,难道将来我要养他几十年吗?这岂不成了典型的低投入高回报。没道理嘛~~请专业律师帮我解答下,我将来是否需要赡养他,谢谢了。不是我没孝心,你们不了解他是个什么人。请负责的人来回答,不懂的人就别回答了,谢谢。我需要的是一个准确的答案~~~~
由于你有证据表明双方没有形成抚养关系,所以,你可以拒绝赡养他。对了,你母亲和他的关系好吗,如果关系可以,从道德角度,一年生活在同一屋檐下,能支持点,就支持些,你作为男子汉大丈夫,在度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