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虚年16岁,实足年龄不满14周岁的女孩,没有成功,但属于累犯,这种应怎么判?
首先纠正楼上的错误,根据《刑法》第六十五条,一般累犯的处理时“应当从重处罚”而不是“加重”!
根据你的表述行为人的年龄你没有说,但是有累犯情节,年龄应该不小,我姑且就按照18岁的年龄分析:
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故本案的量刑的范围为3——10年,奸淫幼女从重,累犯从重并不得适用缓刑。
但该行为未遂,根据《根据》刑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也就是说该案件两个从重情节,一个从轻或者减轻情节。
根据刑法的基本原理,应当是尽量将法条解释的有利于被告人。故不能单纯的认为一个从重折抵一个减轻,还剩一个从重。
根据《刑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也就是说即使是十个从重情节也只能在3-10年之间量刑。
同时《刑法》第六十三条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也就是说如果法官对“未遂的”情节在量刑时认为应适用“减轻”那就恭喜你了,直接在3年以下的范围量刑。故综合分析本案,最坏的结果不一定会到10年,因为有一个法定的从轻减轻情节,最好的结果会到3年以下,但是仍然不能适用缓刑。
案件资料太简单,所以我只能这样依照现有的法律及法理分析。在实际操作中不太可能判到3年以下(以上以下包括本数)。如果没有其他情节,我人认为该案件最终结果应该是4-8年之间。
以上纯粹个人分析,本人学艺不精,多多包涵。
强奸虚年16岁,实足年龄不满14周岁的女孩,没有成功,但属于累犯,这种应怎么判?
··强奸年龄不满14周岁的女孩,从重处罚,累犯加重处罚。虽然未遂,但,性质严重,屡教不改,应当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收监执行。
——1、犯本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2、具有需要加重情形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刑法条文: 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