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女在一个体工商户上班三年,一日下午下雨,据同事说某女担心家里晒的衣服会打湿,向同事借一自行车回家收衣服,返回途中与一机动车相撞身亡,车主只购买了车强险,家属得不到相应的赔偿,是否可向工厂方追索?
1。工厂未其购买任何保险?
2。工厂不能出具其请假外出的请假条
3。工厂一直未给予适当的抚恤金与安抚费。
1、某女的死亡系自主行为,与工厂无关,因此,工厂对某女的死亡不承担任何责任。
2、某女家属应向肇事车主主张人身伤害赔偿责任,而不要去管车主究竟为车投的是哪一个险种。由于某女已死,肇事司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某女家属应向人民法院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肇事司机和车主承担赔偿责任。
3、某女在个体工商户上班三年,工厂却未按规定为她缴纳社会保险费是违法的,某女家属有权要求工厂为她补交欠缴的社会保险费。同时有权要求工厂提供相应的非因工死亡待遇。否则,可以通过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的方式予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