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诉权:知道诉权或起诉期限之日起3个月内,且在知道行为内容之日起2年内
不知内容知道行为内容之日起3月内,且在行为做出之日起不动产20年内,其他5年内
能否举个例子解释这两句话
正常情况下诉讼时效从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计算.
如果不知道具体行政行为的,则从知道之日起最长不超过5年内可以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如果具体行政行为涉及标的为不动产的,则最长时效可以从知道之日起达到20年.
比如2001年3月你因被行政单位处罚,但知道之日为2003年6月,则最迟在2003年9月前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同时你知道之日,最迟不得迟于2006年3月,也就是最长时效5年.
同时,涉及不动产的20年时效,参考上例同样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