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资企业,如不愿给是否可以申讨,或通过其他什么好途径(不伤和气)来要到?
分两种情况: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
三、工资
(一)最低工资
59、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5号
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一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你是什么情况住院 生病的诱因 可以通过劳动法来办理
你的情形属于非因工伤的医疗期间,单位应该按照法律的规定向你发放工资。
你可以先与单位进行协商,这是你所谓的最不伤和气的办法。
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到你们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反映情况,或者直接到当地的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当然这两种方法可能会对你日后的工作产生一定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