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交女朋友期间,当父母的就已经为其住房未雨绸缪了,因为毕竟房子是个大问题.加之眼看房价长的又这么快,于是去年看上了一套68万的二手房.就买下了.我们为其首付了一个25万剩下的43万元也是用我们老两口现住房做了银行抵押贷款(该住房用的也是儿子的名字)这43万元的贷款也一直是我们与儿子共同还.今年,儿子真的要结婚了,并说婚后家里就不要替我还贷了.以后由我们还就是啦.我就琢磨啦:以后儿媳如果真的反脸将我们的这套住房说成是他们的(因为该房是在我儿子的名下而且结婚后事实上也是他们在还贷)这从法律上站得住吗?
儿子交女朋友期间,当父母的就已经为其住房未雨绸缪了,因为毕竟房子是个大问题.加之眼看房价长的又这么快,于是去年看上了一套68万的二手房.就买下了.我们为其首付了一个25万剩下的43万元也是用我们老两口现住房做了银行抵押贷款(该住房用的也是儿子的名字)这43万元的贷款也一直是我们与儿子共同还.今年,儿子真的要结婚了,并说婚后家里就不要替我还贷了.以后由我们还就是啦.我就琢磨啦:以后儿媳如果真的反脸将我们的这套住房说成是他们的(因为该房是在我儿子的名下而且结婚后事实上也是他们在还贷)这从法律上站得住吗?
··按照婚姻法规定,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 你们家的情况,婚前(领结婚证以前)属于男方的个人(家庭或者是父母的)财产,婚后还贷部分,是小两口的夫妻共有财产,原则上一人一半。这——就是法律规定的原则。
如果还没有过户,抓紧过户到你儿子名下。只要房产证登记日期在他们结婚前,就属于婚前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