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城一出租车公司老板在2002年购买了一批面包出租车,经政府批准挂了出租车T牌照,后因生意不好,加之出租公司管理不善导致数十辆车几经转手后不知下落,有的被卖到我们邻县或邻省,在行驶使用,有的将原车牌照卸下,更换成民用牌照继续使用。从去年开始我们县城的出租车开始增值,一辆车(新)卖到二十多万,一付牌照增值到十万,公司老板钻政策空子把公司的02年那批面包车也列入报废更新车辆申请,在审批文件下来后,公司老板开始四处寻找02年的那批车,当然车找回来肯定是没有用了,主要是车的手续值钱了,结果找回了几辆后其余的就没能找回,后来是,只要找见原来出租车的T牌照也拿到市车管所办理了报废更新手续,再后来公司老板就干脆走通市车管所和市车辆报废公司的关系,一辆接一辆的报废,更新;破烂面包车一辆两,三千元,报废一辆换回的手续就值十万元,再买辆新车挂上牌就是二十多万,暴利呀!更可笑的是上个月我们当地有一人从外地买回了一辆洛南县通达出租公司的02年的出租车,去公司要挂牌,老板满嘴胡说,说什么这辆车已经作废了,更新不了,原来这位老板已经在今年4月份把这辆车都报废,更新了,现在已经在街上营运了,然而,原车还在社会上行驶,新车和牌照却已生出来了,典型的“双胞胎出租车”,看来这其实就是两个字“利益”在做怪,而且是暴利,出租车的牌照是国家的资源,政府的资源,个人成立的一个小小的出租车公司凭什么以非正常的手段骗取国家资源和钱财,这和偷,抢有什么区别!况且车辆找不到,或者丢失无法报废更新应该报政府各级部门重新审批出租车牌照面向社会公开拍卖,出租公司有什么权利采取不正当手段报废更新?不知道这种行为是否是违法,是否是犯罪,属于什么罪行?当地公安机关能否立案侦查,是否将其非法所得没收,上缴国库,依法处理???
诈骗罪或者合同诈骗罪
只要上面不管,就是再严重的事情,怕也是没有办法的吧?看看近几年中国之怪现状吧。
我们只能看看,笑笑,忘记就行了。
涉嫌行贿罪,市车管所和市车辆报废公司的领导涉嫌受贿罪,可以到检察机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