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开了个小店,由于生意不错,可能是被人嫉妒,偶尔有人故意损坏我家的东西,请问如果拿到破坏证据,像这类人怎么定罪,可以判刑吗;虽然数额不是巨大,但是这种人的真的是很令我头疼,也很气愤
1、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行为。数额较大或追究刑事责任起点为2000元, 数额巨大为2万元。其法律责任为《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规定。
2、若毁坏财物数额尚未达到上述限额,则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侵占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返还财产,不能返还财产的,应当折价赔偿。
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
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的规定办理。
法律讲求证据,你能拿出证据当然就能定罪,更何况你是受害者,但是我觉得你还是详细了解一下为什么这些人这样做的真正目的,追到的时候要了解清楚,因为如果是你所讲的,到时候你弄得距判刑,他的亲友可能还会向你报复,这样做成的连带效果,负面影响对你的小生意一定受到影响的。真的建议你要先了解清楚,再做决定,切忌冲动。希望你的小店能越做越好
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抓住证据告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