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决:撤销被申请人单方作出的解除劳动合同告知函,恢复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劳动关系。
请问:1、裁决结果怎么没写履行时间呢?
2、应当是公司通知我上班还是我自己主动去上班?
3、如果我主动去上班,什么时间去?我怎么知道公司什么时间收到裁决书及他们有没有又到法院起诉呢?
4、如果15天期限内,公司没到法院起诉也不通知我上班,我如果不主动去上班我是不是旷工?
这些问题法律有无规定?请大家帮忙,谢谢!
1、仲裁裁决裁定撤销单位的解除劳动关系通知,自仲裁裁决送达你们双方当事人之日起生效,仲裁裁决一经生效双方就应自动履行。不用再另行规定履行时间。
2、你们的领导关系恢复,你就应自动复职,因此你应该主动找单位协商安排你的工作。不应被动的等待通知。
3、你应该在签收仲裁裁决之后就去单位要求安排工作。不用管单位是不是起诉,你先去和单位协商,如果单位起诉了,法院会通知你,你再准备和单位打官司。如果你不去找单位,就会让单位钻空子,单位就会说都裁定恢复你的劳动关系,可是你不来单位等等,也会以此为由再次解除你们的劳动关系。
4、你找几个见证人现在和你一起去找单位要求安排工作,如果单位以要起诉为由不给你安排,你也有证人证明你去找过单位。如果过了法律规定的起诉期间单位仍然不给你安排工作,你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仲裁裁决,请求法院强制要求单位补发你的工资、福利、保险等,并要求单位以书面形式认可你们之间的劳动关系。
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 如果单位不履行裁决,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既然劳动仲裁裁决书裁定“撤销被申请人单方作出的解除劳动合同告知函,恢复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劳动关系。” 就意味着公司单方作出的解除劳动合同告知函无效,而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六条“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的规定,你始终是公司的员工。
1、裁决撤销无效通知,你与公司间的关系没有任何中断,何必要画蛇添足呢?!
2、公司单方面作出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无效,自然应是你主动去上班,而不能等着公司通知你。
3、你应当在收到仲裁裁决书的当日(最多不超过次日)回公司上班。
4、公司何时收到裁决书与是否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与你上班的时间无关。
5、如果15天期限内,公司没到法院起诉也未通知你上班,你未按裁决书裁定去上班,极有可能被公司按旷工处理(从你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开始计算),切不可掉以轻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