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家用电器安全使用年限》的国家标准正在制定中。对于家用电器的使用寿命,我国尚无统一规定,但针对电器元件或零部件的使用,大都有一定的寿命限制。
据一家沈阳市质检部门指定的电器检测实验室的调查表明,超过半数以上的消费者不知道家电有“安全使用期限”,而在电视机、电热毯、洗衣机、电冰箱、电热水器等主要家电抽查中表明,这些电器中超寿命使用超过20%,其中电视机是超寿命使用最多的电器。
对家用电器超过使用寿命仍旧使用的情况,3月22日,记者采访了专业检测电器的中认(沈阳)北方电器实验室业务部赵敏主任,她告诉记者,因为考虑到各种电器产品的功能用途不同,生产企业在产品设计时对产品的功能和寿命的考虑也不一样。但电器一些零部件都有一定的使用年限,超过使用年限,耗电量增加,辐射加大,也不利于人体健康。电器业内人士从长期检测结果来测定,一些高龄家电的耗电量会超过原耗电量的40%。以冰箱为例,使用时间在10年以上的,其耗电量极有可能变成最初使用时的两倍。
除了耗电量以外,更重要的是,会对环境与人体带来隐性的危害。以电视机为例,彩电进入沈阳家庭的时间大多在1995年至2000年左右,距今应该已经超过10年,这样的电视机超长使用常常会屏幕暗淡,色感差,偏蓝色,画面抖动影响人的视力,对人体的辐射也加大,更严重的情况还会引起显像管爆炸。
因而,对于一些家电,专业人士提醒消费者,持着“没坏还能用”的观念是错误的,根据电器行业的大致情况,考虑到安全环保,在电器使用8年后就要考虑更换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