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宁街道铜井集镇的消费者许先生到消协滨江分会投诉,称2009年7月在铜井的一家太阳能经营部花2000元购买了一台“全自动”太阳能热水器,没想到春节期间,许先生到外地走亲戚时,热水器漏水了,现在热水器是修好了,可浪费的水谁来埋单呢?
徐先生说,他买全自动的热水器目的就是省去人工上水的麻烦。今年正月初二,许先生一家高高兴兴地到外地给亲属拜年。不料,初五就接到邻居打来的电话,说是自家屋顶的太阳能热水器已经漏水好几天了。许先生接到电话后就从外地赶回家,确认是自己的太阳能漏水后,拨打了经销商的保修电话。值班人员称因过年没人来修,过完年再来修。正月初九,经销商才上门维修,更换了水阀和传感器等部件。“热水器是修好了。我的年可没有过好啊!你经销商总得安慰我两句啊!”许先生心里想。当许先生要求经销商赔偿水费时,经销商不但不赔,还“变脸”了:称只管修理,不会承担水费。
江宁消协滨江分会的工作人员经过调查,确认此消费纠纷是由保修期内的热水器发生故障造成。《消法》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经营者有承担包括赔偿损失在内的民事责任的义务。经调解,经销商愿意承担损失。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消协请消费者对受损情况进行核算,双方达成协议,经销商一次性赔偿80度的水费,计12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