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假临近,消费升温,不法商家的各种“忽悠”手法也将登场。武汉市物价局昨对外公布“商业价格欺诈的十大陷阱及典型案例”,并要求各物价机构在节日期间严查这些“忽悠”人的行为。
物价局还列举了案例。
案例一:不履行价格承诺。今年元月,某电器零售商场做促销,笔记本电脑单件满6500元送一个4GU盘,可一位消费者在该卖场内以6800元的成交价购买了一台笔记本电脑,实际赠送的是一个1GU盘。营业员解释4GU盘已送完。
上述行为违反了《价格法》中“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规定,构成“不履行价格承诺”的价格欺诈行为。
案例二:隐蔽价格附加条件。某家电商场于今年5月做促销活动时,在报纸广告及门店告示中均标明:购物累计满12000元,送笔记本电脑1台。某消费者在该商场购物累计金额13999元,要求赠送笔记本电脑时,该商场负责人以让利商品不参加赠送活动为由予以拒绝。
上述行为违反了《价格法》中“销售商品带有价格附加条件时,不标示附加条件”和“销售商品前有价格承诺,不履行承诺”的价格欺诈行为。
案例三:虚构原价。今年4月,某超市销售的奔腾牌电磁炉,标价签标示:原价248元,现价199元。后经市民举报查实,实际原价为199元,构成“虚构原价”的价格欺诈行为。
据介绍,除以上虚构原价、隐蔽价格附加条件、不履行价格承诺外,还包括虚假标价、两套价格、模糊标价、虚夸标价、虚假折价、模糊赠售、质量与价格或数量与价格不符七大陷阱。
市物价部门提醒:消费者节日期间发现价格欺诈行为,可立即拨打价格举报热线12358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