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在规定时间交齐资料,所以领不到家电下乡产品补贴(7月26日本报12版报道)。但是,一些顾客在规定时间内交齐了资料,也未能正常领到补贴。今年3月,刘先生在南宁百货大楼花2400多元购买了一台家电下乡的电冰箱。按有关规定,符合条件的刘先生可以享受13%的财政补贴。但在等待了几个月后,刘被告知,拿到的补贴却是该商家的购物卡。
发卡实属无奈
7月26日上午,南宁百货大楼家电部负责人宁女士就此事向记者作了解释。
据介绍,从3月初开始,商务部发布了《关于做好2011年家电下乡标识使用规范的通知》,对家电下乡标识卡内容及其样式作了调整,将家电下乡标识卡统一从淡紫色调整为淡蓝色。且根据规定,对旧卡的家电下乡产品,补贴结算有效期截止到2011年3月31日。
“购物卡还是我们为消费者争取回来的。”宁女士说,当从媒体得知旧卡补贴即将于3月31日截止后,从2月底开始,商场便加班加点,争取把更多的客户资料录入家电下乡管理系统。但从3月初开始,可能由于全国各地集中登录该系统人员过多,该系统经常崩溃,每天只有数十名顾客资料被录入。到3月31日为止,还有相当部分购买了家电下乡产品顾客的信息输不进系统。为此,商场曾给上级有关部门打了报告,但也未能找到一个切实可行的办法。
顾客买了家电下乡产品,拿不到补贴怎么办?宁女士说,通过与厂家多次沟通与协商,厂家同意自掏腰包用部分货款购买该商场的购物卡,作为补贴发放给那些未能领到补贴的顾客。为此,她还向记者展示了某电器供应商就此与南百达成的协议。
只能协商解决
给未能领到补贴的顾客发放购物卡,是否符合有关政策呢?
全国家电下乡客服热线的工作人员说,按照相关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了家电下乡产品后,应持家电下乡产品标识卡、身份证、户口本和发票到有关部门领取相应的补贴,四者缺一不可。在一些有先行垫付资格的商家,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就拿到补贴,然后再由商家集中顾客资料向财政部申请补贴款。
该工作人员说,家电下乡产品标识卡一旦失效,就不能够登录系统,相关部门也无法审核,消费者自然拿不到补贴。对于因标识卡失效而拿不到补贴的顾客,相关政策并没有明文规定如何处理,只能是商家和厂家协商解决。
不占购买指标
宁女士说,按家电下乡产品有关管理规定,一个户口本只能购买规定数量的家电下乡产品,但为了保证消费者的利益,补贴为购物卡的这部分产品,不占用顾客的购买指标。“也就是说,如果一个户口本可以买两台家电下乡电冰箱,补贴为购物卡的这台不算在其中,这个户口本仍可再买两台家电下乡电冰箱。”
补贴为购物卡的,基本是3月份以前在该商场购买产品而未能及时把资料录入系统的顾客。4月份起,家电下乡产品新的淡蓝色标识卡启用,补贴申领回归正常。
宁女士特别强调,只有在3月15日前交齐资料但由于系统原因未能录入的顾客才可以拿到补贴的购物卡,其他由于个人原因未能按时交齐资料的顾客,则不能拿到购物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