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市财政局获悉,为充分发挥家电下乡强农惠农、拉动消费带动生产的作用,我市家电下乡产品的最高限价从3500元提高到7000元,价格调整后的产品将有效满足农村不同阶层消费者的需求。此外,从今年1月1日起,国有农场、林场职工也纳入到了家电下乡的政策实施范围。
据了解,本次提高最高限价的商品包括彩电、冰箱(含冰柜)、手机、洗衣机、电脑、空调、热水器(含储水式电热水器、燃气热水器、太阳能热水器)、微波炉、电磁炉9类产品,其中彩电最高限价由3500元提高到7000元,3500元(含)以下产品按销售价的13%补贴,3500元到7000元每台按455元定额补贴;冰箱最高限价由2500元提高到4000元,2500元(含)以下按销售价的13%补贴,2500元到4000元每台按325元定额补贴;手机最高限价由1000元提高到2000元,1000元(含)以下按销售价的13%补贴,1000元到2000元每台按130元定额补贴;洗衣机最高限价由2000元提高到3500元,2000元(含)以下按销售价的13%补贴,2000元到3500元每台按260元定额补贴。
市财政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家电下乡产品最高限价提高恰逢春节来临之际,节前节后的消费旺季将有力拉动家电消费,而且首次把国有农场、林场职工纳入到家电下乡的政策实施范围,有效扩大了家电下乡的受惠范围。为落实好上述政策,市财政部门将会同商务部门督促各销售网点把最高限价提升政策落到实处,满足农民和国有农场、林场职工更多的消费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