鸟儿翅膀硬了之后,总会向不平等的“卖身契”宣战。看看这些所谓的“公平条款”,可见明星挣钱也不容易,挣的也算是血汗钱,也是玩命拼来的,生活的不想我们想的那样光鲜华丽。看看还有哪一些明星签订了如此卖身契。
抓拍:最怕见记者的明星(图)
韩庚向SM公司提出解约申诉
据报道,SJ偶像歌手韩庚向韩国经纪公司SM提出解约申诉三天后,他的律师证实:SM的密集活动安排导致韩庚身体患病,并且收入分配也非常不公,最终导致韩庚和培养自己的公司决裂。卖身契规定:1.要求签订13年的“合作”期限,还规定如果韩庚因为生病或是其它原因暂时不能服从SM公司的安排,需要延长时间以满足13年的规定;2.如果想要跳槽,韩庚得赔付公司3倍的培养费及公司损失的两倍费用;3.韩庚进行演艺活动需要无条件地服从SM公司的安排,没有任何修改的权利;4.在训练期间,如果韩庚迟到或缺席都会罚款,如果有超过一天没与公司联络,公司即可取消与他的合同;5.在利润分配上,专辑销量只有超过5万张时,SJ团队才能获2%的利润提成。至于海外活动的收入,则先要扣除SM统计的开支和费用,剩余利润才可以分配给队员;6.SM在2007年签下了两份由公司提出的单方获益协定,这两份协定的签署,意味着韩庚将没有任何机会提出任何有利于自己的条约。
蔡依林当初花900万天价解约现在看来也是值得的
1998年,蔡依林被经纪人吴大卫、左克蕙夫妇发掘并签下“卖身契”,推出首张专辑,但2001年蔡依林却和吴大卫夫妇爆发合约纠纷,因蔡依林无法承受半年发行一张专辑的合同,与经纪公司关系恶化。随即蔡依林遭到“封杀”,事业陷入低潮。“卖身契”给她带来了无限烦恼。但蔡依林没想到更大的损失在后头,一方面她无法解除合同,另一方面她被封杀后也不能出唱片赚钱,最终蔡依林无奈赔偿经济公司900万新台币了事。这个价格与蔡依林当初签约的价格相差数倍,可谓天价赎身。
谢霆锋与英皇的“长命”合约即将到期
今年29岁的谢霆锋,与英皇的“长命”合约即将到期,为英皇打了15年苦工的他,终于有机会自己找东家。有圈内人士透露,谢霆锋和英皇都拒绝透露合约具体到期时间,但目前他们已经就是否续约陷入了“拉锯战”。为了逼谢霆锋就范,英皇停止了谢霆锋的一切活动。谢霆锋15岁跟英皇签下10年合约,其后因未经公司同意自行返回加拿大,回港后被罚加签5年合约。
F4被爆竟然在最红时期吃不饱穿不暖
有媒体报道,F4走红后还吃不饱穿不暖。F4走红之初,经常与柴智屏亲如一家地出现在媒体面前,但意外走红之后,暴涨的名气和所得不成正比,矛盾便产生了。2002年,言承旭炮轰经纪人,说自己的一切都被经纪人控制,F4虽然大红大紫,但是他们竟然吃不饱穿不暖。但随后经纪人与F4开始口水大战。
梁洛施与经纪公司的官司也是沸沸扬扬
去年,尚有13年合约在身的梁洛施和英皇娱乐的和约官司沸沸扬扬,在绯闻男友超级富豪李泽楷支持下,决意跟英皇对簿公堂解约换取自由身。天价的违约金据说过2亿。梁洛施声称她与母亲因无知及经济压力而与英皇签约,又指双方合约因条款不合情理而无效,要求法院终止双方的所有合约。Isabella于2001年12岁时,由母亲代表与英皇签下唱片及经纪人合约,而母女俩只有小学教育程度,不谙英语及法律文件。起诉书指梁妈妈当时要独力照顾两个女儿,经济拮据,在未能完全理解的情况下才会签下为期10年的合约;2003年,梁妈妈再代表当时14岁的Isabella与英皇签下另一份艺人合约;2006年,Isabella凭《伊莎贝拉》获“金紫荆”最佳新人奖及柏林影展提名后,因被指无心工作而遭“雪藏”,其间经纪人霍汶希建议她向老板杨受成求情及向公司表示效忠,便可尽快“解冻”,并要求她签约,将双方关系由11年延长至15年。Isabella指母亲当年因经济压力及不懂英语才代她签下上述3份合约,而她于2006年因感受“雪藏”压力而被迫与英皇签约。起诉书中部分不合情理的条款:随时向英皇报知所有行踪;离开香港前要得到英皇准许;唱片合约解除后,必须得到英皇同意才能再从事任何音乐相关工作;如因病或遇上意外而无法履行职务,英皇有权解约;因病无法工作,英皇可延长合约期限;未履行职务而令英皇损失,她要负责赔偿;如英皇没有为她推出任何唱片,她不能赚取任何金钱;她只分得唱片销售批发价的4.5%、影像产品销售批发价的2.7%、影像版权的20%收益,没有歌曲版权费。
黄圣依与星爷结仇乃因为《男人装》的一组写真
黄圣依被逼接戏,迫不得已。黄圣依因为参演了周星驰自导自演的影片《功夫》一炮而红,但黄圣依,却在自己最红的时候痛诉星辉公司逼迫其接戏,并要求单方面解约。虽然这件事最后以黄圣依胜利而宣告结束,但是事件本身却是让人看到艺人“迫不得已”的生活。
张杰有时候去公告现场都要自己花钱打车
首届" 我型我秀" 的冠军张杰,曾在自己的博客上悉数了"老东家"上腾娱乐打压艺人的行为。张杰称:" 上腾娱乐所有的艺人,都是靠每月向公司借款生活的,包括房租。" 为了节约交通费,他骑单车上班,而工作中的开支也要自己负担,"我参加公司安排的一些活动,都是打车去的,如果有时候车费高一点,公司就不给我们报销。 "而他的服装和造型费都靠自己打点。最终张杰" 不堪重负" 的以参加" 快乐男声" 的方式向了上腾提出解约。
郑嘉颖
到36岁才凭电视剧《天幕下的恋人》走红的郑嘉颖,此前被著名音乐人戴思聪告上法庭,要他履行13年前签的一份合约。也正是因为这样,郑嘉颖与戴思聪之间的不平等合约曝光,合约保证郑只要在娱乐圈工作,就要给戴“20%的回报”,戴思聪更因此被媒体称为“吸血鬼”。戴思聪后站出来发表声明,指整件事有可能是一个阴谋。
尚雯婕
尚雯婕是超女2006年中国的娱乐神话,它的实际效果是让一个无名小卒迅速成为天王巨星,在这个意义上,歌手成名的速度急剧加速,以“我为你提供了舞台”为理由,用可能导致心理失衡的条款作为约束,怕是无法起到真正的约束作用。倘若迅速成名的艺人不能承受成名之重,关系破裂是再自然不过的事了,最终可能以700万解约。
英皇公司与蓝燕签的也是“霸王”合约
有“小张柏芝”之称的蓝燕曾谈到在英皇近3年的岁月,她表示是有喜有忧,喜的是公司的确给了自己很多表演的机会,忧的则是在英皇对于艺人的管理很严格,光是她签的合约就极为苛刻:“像我的合约是10年死约加5年活约再加上7年的禁业令。”她解释:“活约的意思是,要在英皇的同意下才能签其他公司。而禁业令就是在一定时间内不能从事相关工作。这就意味着假如想要违约的话,等于22年不能在这个圈子里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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