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女士诉称,前儿媳和其子离婚后就不再来往了,但自己的手机经常能收到来自前儿媳手机号码的骚扰信息,“这不仅扰乱了我的正常休息,还给全家带来精神恐慌”。孙女士认为,前儿媳侵犯了她的人格权,也影响了她的正常生活,因此起诉要求前儿媳立即停止发送骚扰信息,向她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500元。
开庭时赵女士辩称,自2008年起她也常收到前婆婆手机号码发来的辱骂信息,她气不过才回信息的。法庭上双方都提交了对方短信的整理记录。孙女士称,她只给赵女士发过3条信息,还有几条是儿子看到前妻发来辱骂短信后回的,“其他短信可能是手机出了问题自动发出的”。
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由赵女士当庭向孙女士赔礼道歉。(记者裴晓兰通讯员雪洁)
(京华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