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8日从三台县公安局获悉,在2009年7月至2010年4月期间,采用语言和暴力等威胁手段,多次对年仅16岁的养女江玲实施强奸的姚某,近日在三台古井镇一山洞内被民警抓获。目前,姚某已被三台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警察同志,帮帮我吧,我的儿媳妇李晓晓要敲诈我10万块钱。”4月28日下午,一位白发苍苍的老太太来到三台县公安局古井派出所,拉着值班民警的手说。
值班民警经过询问了解到,这位老太太姓王,与前夫离婚的李晓晓经人牵线说媒,介绍给王老太太的儿子为妻,李晓晓带来了两个女儿,与王老太太的儿子姚某住在一起。今年4月28日,李晓晓要求王老太太的儿子姚某赔偿她女儿江玲(初中在校学生)10万元的精神损失费。王老太太听后,觉得事情蹊跷,便追问李晓晓缘由。李晓晓对王老太太说:“你那个畜生儿子强奸了我的女儿江玲!”
值班民警立即将这一情况向所长作了汇报。所长指定两名民警立即对姚某涉嫌强奸一案展开侦查。办案民警经过调查取证,很快掌握了案情,遂立即调查姚某的行踪,很快掌握了姚某潜逃到成都一带打工的线索。4月29日深夜,办案民警获悉姚某在成都金牛区的一建筑工地打工后,立即连夜研究制定抓捕方案。
当办案民警连夜驱车赶到成都抓捕姚某时,却扑了个空。民警通过技术手段侦查发现,姚某已逃到绵阳火车站的一建筑工地,办案民警又立即驱车赶往绵阳。此时已是4月30日清晨,在绵阳火车站一建筑工地,民警又扑了空。此时,姚某已逃回三台古井,还打电话联系李晓晓与他见面。办案民警又立即组织对姚某进行抓捕,但姚某十分狡猾,不断变换藏身地点,与民警周旋。
近日,办案民警在古井镇的一处山洞内,将四处躲藏的姚某抓获。经审讯,姚某对自2009年7月至2010年4月期间,采用语言和暴力等威胁手段多次对年仅16岁的养女江玲实施强奸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文中人名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