鄢颇受伤后首次露脸,李小冉在一旁陪护。
凡事一挨上暴力流血,都会让事件升级。更何况从事发的一开始,就有著名导演亲驾微博做现场爆料。更快、更高、更强,这不但是奥林匹克格言,也应该成为以后的新闻报道方向。有人说,陆川娴熟驾驭微博并有血有肉的义愤填膺,真是让此时南非世界杯前线的记者汗颜啊——相比起来,你们写的新闻那叫什么玩意儿啊。
如果年终要梳理这一年传媒大事件时,纷纷扰扰热热闹闹的微博绝对应该算入其中;再划分细致一点的话,如果盘点娱乐事件,微博爆料非著名导演/女星前夫被刀砍,也应该是位列其中。这是一件技术、形式与内容交织在一起的事件,绝对可以说没有明星微博,也就没有了这段时间的日日头条。想想案发现场不可能有记者在,而行凶又是瞬间的过程,当事人并非有着一张明星脸的人,如果不是这种恰到好处的传播,可能真的只有若干年后受害人伤愈复出人们才恍然大悟。
微博虽好,但也不见得就靠谱,从最开始的盛传“导演被砍”到最后的“真相水落石出”,不知道里面流传了多少假假的、错误的消息和观点。导演高群书擅长制造悬念,更是传播“风声”的高手,事发时他就发微博:“真相已出:果然是泡妞惹的祸??”此观点一度被围观者引为最靠谱的结论。也就是说,鄢颇爱好泡妞,并且泡到了让人忍无可忍直到出刀伤人的地步,这是一种明显的因果关系,但却让人不得不抱有遗憾。
遗憾的是,为什么泡妞这种技术性的事要遭到刀刃惩罚呢?把事情往极端推测一下,假如一男子平生偏爱泡妞,精通浸泡、湿泡、淋泡等多种泡法,并且已经泡到为数不少质量不差的妞,在泡妞这件事上已经“罪”大“恶”极到极致,难道就此你便有资格宣判他要经历断手断脚的酷刑吗?你不能就鄢颇因为交往了别人的前女友而被砍便得出“泡妞需谨慎”这样的混蛋逻辑,问题在于我泡妞、甚至泡很多的妞,最多也是我个人道德人品的问题,这种问题的处理应该交给自己长辈的教育或者当事人的口头劝告,而不是动刀子、血刃街头。话说白了,就是泡妞问题毕竟是个个人情感处理的问题,而不是要上升到刀枪棍棒等非法暴力手段解决的问题。如果泡妞不谨慎就要被砍成如此惨状,请问世上的多少好女子要沦落单身,还有这世上又会失去多少唯美爱情故事呢?即便泡妞是一件错事,也不应该在变成暴力事件后成为你我围观嘲笑的花边新闻。人伤了,据说还会有后遗症,这已经不是笑话了——善意一点吧,鲜血、伤残,怎么还好意思笑得出来呢?如果真是一个爱笑的人,至少也要关起门来躲在家里笑,不应该还好意思到微博上那么张扬地笑啊。
如果“泡妞惹的祸”是一个顺理成章的逻辑的话,那么前几年“人肉搜索第一案”的网友恶意攻击、谩骂、曝光当事人隐私也是合理的了。为什么你们总是能代表正义去嘲讽、去幸灾乐祸呢?这真可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