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书店里买了一本叫作《长裙过踝半厘米》的书,是因为“长裙”两个字。作为热爱服装的女性,“长裙”总能给我无限的遐想,比如华丽的晚装,比如波希米亚风情,比如复古的汉服的曲裾。
让我没有想到的是,纵然我的脑海里,已经储存了那么多关于“长裙”的意向,这本书里的“长裙”,依旧能让我耳目一新——这书说的,是一个“会在衬衫、T-shirt、背心、夹克blablabla等等其他所有类型的上装下面,都死硬地搭配长裙”的女孩。这女孩的名字,叫做“罗素”。
她的行为让人捧腹,可是放下书之后,却又忍不住深思——这一本极薄的书里,反复看来,竟包含着作者的许多思考:关于学术腐败的问题,关于个人价值的问题,关于是非曲直的问题……其中,表现的非常隐晦,却最引起我注意的,是作者关于“时尚”概念的解读。
眼下,越来越多的国际奢侈品牌寻思着打入中国市场,巴黎街头LV门口排长队的几乎都是中国人,中国也开始有了莫万丹、杜鹃这样一批在国际上叫得响的super model。中国似乎已经站在了全球时尚舞台的旁边,跃跃欲试地准备一展身手……
然而可是,时尚,究竟是什么呢?
如果把“罗素”这个人物单独放,或许不会有人把它和“时尚”联系在一起,最多,是一个有点特立独行的腐宅女青年。为了更好地阐述“穿长裙的罗素”和“时尚”之间的联系,我们不如来先来另外几个极端的例子:
第一个例子,Madonna,50岁高龄依旧让全球仰慕的女人,套用《长裙》的句型,她“会在所有公开的场合,死硬地展现自己的大腿”——25年前,她用一件紧身衣唱着disco舞曲征服了全世界,25年以后,她依旧穿着几乎差不多类型的紧身衣,依旧唱着disco舞曲,依旧横扫全世界。
第二个例子,Amy winehouse,带来了《Back to black》这样让全球震惊的专辑的女人,也是套用《长裙》的句型,是一个“会在礼服、便服、不穿衣服的所有地方,都死硬地在脑袋上顶着蜂窝头”的女人。
她并不是没有受到过指责,然而她不在乎,最终让时尚界臣服在她脚下:Chanel的Karl Lagerfeld拿她的蜂窝头当了muse。
第三个例子,东方的,安室奈美惠。在有“loli控文化”的日本,30岁的她,结婚、生子、离婚、复出,新专辑依旧轻轻松松的过百万。十年前看她,是长发、短裙、过膝长靴;去年沙宣广告出来,也还是长发、迷你裙、过膝长靴。
同样的例子还能举出很多,东方的、西方的、设计师、模特、流行歌手、男人、女人:滨崎步——死硬金发彩甲;Vivian Westwood——死硬punk族;Michael Jackson——死硬宽西服窄裤尖头鞋……
这么多年过去。
每年每年,巴黎米兰伦敦纽约都提出新的流行趋势,整出新的妖蛾子,翻新姿态炒作新的概念意图最大限度地掏空消费者的钱包,然而那些作为“时尚标志”的人们,却始终蛰伏在原地,坚持这自己的理念,以一种“死硬”的姿态。
是的,“死硬”这两个字,我以为是《长裙》里的精髓。
也是让罗素这个看似平凡的女生,和这些成为时尚icon的人物之间,连接起来的桥梁:他们都有自己的理念,并且坚决地实践着自己的理念,在外观上,就表现出鲜明的个人特色,当这种个人特色被许多人注意并且模仿的时候,就成为了“时尚”。
“罗素”这个人物的出现,是很及时的。
“长裙这种东西是脱离在流行范围之外的——今年流行板裤,明年流行热裤,后年又不知道是不是要改六分裤?长裙总之不会是年轻人的流行,所以也不会不流行,可以一直穿一直穿也没关系”——这样的宣言,也是很响亮的。
尤其是在眼下,越来越多的暴发户和装B青年们,通过往身上套各种充满了logo的大品牌入门品,来展现自己的“所谓”品味——当然,作者也对这样的人做了悄悄的嘲讽,在一个或许大多数人都不会发现的小角落里,偷偷地躺着这样一句话:“虽然有小道消息显示他的服装都不能算便宜,可在他身上搭在一起,别说价值,就连价格也未必能够很好地体现。”
我知道,以全文的篇幅来说,对于“时尚”这一概念的诠释,或许并不是作者的重点。可我却依旧忍不住,以“发现鸡尾酒杯底调酒师偶然落下的那颗葡萄干”的欣喜心态,来写这样一篇评论——因为,我知道,不管作者是有心还是无意,这里的人物,已经指出了一条通向“时尚”的正确道路:
坚持做自己,你便有时走在时尚的旁边,有时走在时尚的前面。
追逐流行,你便会永远被时尚抛在身后半步之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