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北方汽修学校违规办学面临查处,而为这个学校代言的就是鼎鼎大名的成龙大哥。在对学校的情况并不了解的情况下,成龙就贸然为其代言,似乎也太草率了。如果为了这点子代言费而影响了自己的阳光形象和公信力,实在是得不偿失。
今年4月份,成龙在海南博鳌亚洲论坛上称,香港和台湾因“太自由而很乱”,他认为“中国人是要管的,否则便会为所欲为”。言论被大肆抨击,有网民怒斥他过分,令人反感;更有人发起罢看他的电影、罢买其代言的产品以表不满。当时,我对成龙的论调也不感冒,认为他是大放厥词。现在,通过成龙自己的“代言门”事件,我才真正体会到——中国人确实是要“管”的,否则的话,什么广告他都敢代言、什么钱他都敢挣!
这些年来,虚假广告已成社会公害。某些明星不负责任的代言行为,对虚假广告的泛滥成灾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新的《食品安全法》规定明星虚假代言应该承担“连带责任”,甚至可能因此“赔得倾家荡产”,惩处力度前所未有。如果能落到实处,无疑会对遏制明星滥代言和虚假广告的泛滥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像成龙这样为问题学校代言的行为,又该如何管理和处罚呢?即使不至于让他因此而“赔得倾家荡产”,但如果不加追究、不了了之的话,恐怕也很难服众。
遏制虚假广告泛滥、维护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质监、工商等多部门联动努力。另外,也必须有一整套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出现了问题广告,对商家、代言明星包括审查不严的媒体,都应予以严惩。成龙“代言门”同时也提醒我们,不仅大陆的明星需要“管”,港台的明星也必须纳入严“管”之列——“中国人是要管的,否则便会为所欲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