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云南省法制办了解到,云南省将以立法的形式来保护省内42座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目前,《云南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草案)》正处在向社会征集意见的阶段。
该草案详细地规定了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确定以及撤销办法。"名城"在册后,对其保护要纳入社会发展规划,并且在各自范围内划分三级区域进行不同程度和不同力度的相应保护,在核心保护区的主要出入口设立统一的标志牌,标明保护范围。
《条例(草案)》提出的保护是以"不破坏历史名城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为本的保护,并对一些具体的破坏传统格局和风貌的行为进行了严格的规定,这将大大改善现在各历史文化名城内乱搭乱建的情况。
《条例(草案)》规定,对于名城内确定保护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任何人或单位都不得擅自拆除,而且使用人有对其保持原样和安全的义务,但相关维护和修缮活动绝不允许影响原物的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根据草案,擅自在保护区内修建损坏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的,最高有可能被处以5万元罚款。
清华大学环境学硕士、现任职于西南林学院的马建午教授说:"长期以来,由于没有完善的地方法规加以规制,云南省许多历史文化名城成了旅游业和拉动经济增长的牺牲品,而历史文化遗产本身有着难以再生性,对于云南这样一个拥有5个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42个省级历史文化名城的省份,出台一套严格的法规是十分必要、也是十分迫切的。"
据悉,云南省还有一批位于茶马古道上的村镇也符合申报文化名城(镇、村)的条件,需要及时加强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