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市民经常有这样的困惑:明明是免费开放的公园却因为举办这样、那样的活动而收取门票,特别是在节假日期间,“免费公园不免费”。昨(14)日,成都市物价局发出通知,今后免费公园要举办活动收取门票,必须同时满足四个要求才能收取临时门票。
据成都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成都市区人民公园、文化公园、望江公园、塔子山公园、新华公园、百花潭公园6个传统老公园及部分区(市)县公园陆续变革为免费公园。一直以来,各免费公园在主管部门的批准下不定期地闭园举办各种活动,经价格主管部门审批,收取临时门票来弥补其活动的成本。
然而,由于各公园举办活动的安排缺少统筹规划,造成了同一时间段多家免费公园举办活动而变得“不免费”,特别在黄金周期间显得尤为突出。
今后,免费公园举办活动须同时具备以下几个条件方可申报门票价格审核:举办活动必须经行业主管部门的批准;举办活动的时间全年累计不得超过60天,且最多只能在一个黄金周期间举办活动,由市政府、区政府主办的活动除外;活动布展面须达整个园区70%以上;公园应至少在活动举办前30天向价格部门提交门票核定申请,经审批后,提前向社会公布。五城区(含高新区)以外的其他区(市)县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