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旅行社如果在一年内送往巢湖的游客量达到3000人以上的,将得到最高金额为6000元的奖励。近日,市旅游局出台《2007巢湖市旅游地接奖励办法》,通过对旅行社地接实施物质奖励,以调动本地和外地旅行社“引客来巢”的积极性。
据了解,奖励办法借鉴旅游其他市县的相关旅游奖励措施,并结合我市旅游市场实际,明确奖励范围和奖励规则,规定了具体的奖励幅度和金额。旅行社是一个城市对外宣传、招徕客源的主要渠道之一,因此市旅游部门将旅行社设为奖励对象,希望调动起旅行社的地接积极性,实现我市旅游客源市场的不断扩大,做大做强旅游地接市场。
《办法》中规定,旅行社如组织国内其他城市客人来巢旅游,年地接量超过1000人,超过部分按2元/人给予奖励。外地及本地旅行社组织境外(含港、澳、台)客人来巢湖旅游,参观两个以上景点且住宿一晚以上(含一晚),年地接量达100人以上,按6元/人给予奖励。地接社从市外一次性组织一趟大型旅游团队来巢湖旅游,人数在100人以上,游览两个以上景点且住宿一晚以上的,奖励承办的旅行社400元;游览4个以上景点且住宿不少于两晚的,奖励承办的旅行社1000元。本市旅行社全年接待游客量在全市排名第一、二、三名,且全年接待游客量在2000人以上的,分别奖励5000元、4000元、3000元。外地旅行社中全年送往巢湖游客量总排名第一、二、三名,且全年送客量在3000人以上的,分别奖励6000元、5000元、4000元。
奖励资金将由市旅游局统一发放,预计从市政府旅游专项资金中支出部分款项用于该项奖励。旅游地接排名经市旅游局审核后,符合奖励条件的旅行社即可获得此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