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上之二...
酒醉歌迷:
一盘‘杀人’后,矮长桌已摆出。大家顿觉饥肠难耐,不等招呼,扯过小凳子桌两边坐好。一块土鸡尚未下肚,已见李哥举杯,李嫂倒酒异常积极。听说苗族的规矩前三杯迎客酒是一定要喝的,我们行不行都要上,爽快的一干而尽。才放下酒杯,夹起一筷蔬菜,便闻敬酒之声迭起。原来大家都向李哥敬酒,并讨李嫂的民歌听。李嫂毫不怯场,顺便将屋内小女孩唤出,一起放歌。“远方的客人诶。。欢迎到苗家来。。喝一碗苗家的米酒。。。。”歌声清脆甜美,付出的代价是:一首酒歌罢,两碗米酒净。我们也不甘示弱,推举出最最魅力的刘叔上前对歌。果不负厚望,对上靓歌、笑倒众生。
狂饮:
几碗下肚,大家都放开了,不再拘泥扭捏,也放下了淑女绅士的美好形象。刘叔不幸成为公众的目标,谁让他总不忘挑衅,说自己是海量呢。后发觉果真是珠穆朗玛峰,难度太大,于是改为积极拉拢,变成自己阵营里的坚强支柱。vc跑来,斗胆挑战我们清纯派。我一个愤愤不平,冲上前,作了炮灰。当30多度的米酒正式起效果之前,我还喜滋滋地认定如此好味且不涨胃的米酒比啤酒适合我多了。隔了不一会儿,我开始见酒便喝,见敌便敬。。步入清醒的疯狂阶段。(真的很清醒呢,还区分的出敌我。)
乱话:
carol和luna负责将我送回客栈。躺在炕上的我,一点也不安分。一会儿到阳台上看星星,一会儿抱着carol又哭又笑。最痛苦的莫过于,趴着窗栏呕吐了(还是清醒的,因为知道不能污染床上和房间),边吐边放言再也不喝了。随后昏昏沉沉半睡半醒,至天微亮时,被雄鸡唤醒,同carol聊会天,冤枉小新打呼(其实他睡在楼层另一边,根本听不到),实则是vc。酒醉后人的感觉是奇怪的,思维清醒异常,却止不住肢体的夸张与声线的高昂,也抑制不了追忆往昔的美好与伤痛。
贤惠的刘叔:
清早6点,我起床。动了一下,好像状态不错嘛。carol佩服我极强的恢复力,碰上刘叔和其他人,都惊讶得看了我半天,奇怪昨晚喝得最惨的人却复原得最快。洋洋得意了一把,竟然就觉察到刘叔拎着拖把到处打扫呢。惊呼:刘叔真贤惠!刘叔一脸无奈,怨声载道,都是谁不讲卫生,昨天吐在房间和过道里了。(哈哈,看出来了吧,我确实强的,那么清醒的吐到窗外了)
经典语录:
“花香的他”: 杀人游戏时,让新来的2人自我介绍。女士说她叫花香,坐身旁的内敛男士语出惊人:“就叫我花香的他吧”。当场晕倒数个美眉(carol最晕,第二是我),简直浪漫死了,何况出自一个寡言的男人之口!
于是,之后开始拿来主义,盛传: “xx的她,xx的他”比如说,我就成了忽感缺爱的carol的她;小新就成了luna的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