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在郑州市世纪欢乐园游玩时被游览车撞伤,司机将伤者送到医院后逃跑。世纪欢乐园称游览车出租时签有协议,发生事故,按照协议,“应由当事人自行负责”。
昨日下午,周口的闵先生带着妻子和5岁的儿子到郑州市世纪欢乐园游玩。在园内道路上,一辆观光游览车将闵先生的妻子撞倒,随后车轮又从闵先生妻子的腹部轧过。
闵先生告诉记者,当时他要打120,游览车司机说他有车,比120跑得快。随后,肇事者驾车将闵先生夫妇送到郑州市第九人民医院。
医生让闵先生在病房等候,打手势让肇事司机出去一下。过了一会儿仍不见医生回来,闵先生到走廊查看,发现肇事的游览车司机已走了。
记者随后电话采访世纪欢乐园办公室,一位姓王的工作人员说,世纪欢乐园里的游览车已承包给个人经营,并给记者读了游客租车协议中的一条规定,“第5条规定:‘因驾车不当造成撞伤,或其他意外事故,应由当事人自行负责’。”这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肇事游客名叫陈真。记者问园方怎么处理时,工作人员称,园方会大力协助受伤游客,不过现在能做的工作只是把肇事租车人的资料告诉闵先生。
记者辗转联系到承包游览车租赁业务的袁经理,袁经理称,游客要求租车时,租车点除了要求游客出示驾驶证以外,另外要交600元押金,同时跟租车点签订租车协议。
“他们都不管,我去哪儿找那个司机去?我一个外地人,老婆还在医院。”闵先生拿着手中的门票,无奈地说。
昨晚8时20分,记者再次联系闵先生,他说他要先去看妻子,妻子的病情才是最重要的。稍后世纪欢乐园方面打来电话称,他们是国家4A级景区,就算最后找不到肇事的司机,他们也会给予闵先生相应的人文关怀。
河南国基律师事务所律师张伟说,世纪欢乐园的电动车是专业车辆,却租给拿C1驾照的游客驾驶,这显然违反了有关驾驶证使用范围的规定。在这次事故中,园方监管方面有过错,实际构成了对游客的侵权,应该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游客可以合同违约为由起诉世纪欢乐园,因为世纪欢乐园在收取了门票费用后,就应该保证游客在园内不受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