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旅游局召开座谈会,就酝酿出台导游人员劳动报酬管理暂行办法征求相关旅游企业意见。据了解,该办法的制定实施,除提高导游人员的薪酬外,还将从源头上杜绝“零负团费”的存在。
据介绍,该试行办法主要是针对两类人群,旅行社导游(专职导游)和社会导游(兼职导游)。
其中,旅行社导游的薪酬包括基本工资、保险、带团补贴以及奖金等组成。同时导游与旅行社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基本工资不能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保险等;带团补贴,根据语种、导游星级等确定。由于社会导游(兼职)存在流动性大、不便于旅行社管理等情况,其薪酬不包括基本工资,只包括带团补贴、奖金等。
对于酝酿中的试行办法,省城海外、中青旅、康辉等多家旅行社以及旅游从业人员表示,看好办法的出台。据介绍,目前我省有6000多名持导游IC卡导游。然而,由于导游薪酬没有标准,再加上旅游行业的特殊性等,造成他们的薪酬发放很不规范。
昨天,合肥导游王小姐说,目前合肥导游在省内相对地位高些,很多导游都有基本工资和奖金等。而过去,一些旅行社甚至不给导游基本工资,导游人员只能靠拿回扣或者小费生活。这样,导游人员为了生活,不得不带领游客进购物店,无形中影响游客行程,也扰乱旅游市场。她说,如果劳动报酬管理办法出台,那么我们的导游就业环境会更好,生活更有保障。
多家旅行社负责人也表示,“零负团费”之所以存在,除了和行业环境有关外,和导游人员待遇低、不规范有密切关系,导游工资管理办法的制定,将从源头上杜绝零负团费,保障导游人员的权益。
省旅游局副局长陈雷表示,导游薪酬管理制度将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试行。同时,我省还将把薪酬制度的执行情况,作为旅行社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在试行期间,各旅行社可根据实际情况,总结经验,完善《办法》的实施。